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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孝悌救不了大新(第2 / 2页)

总之坏事变成了好事,鲜于褒狠狠刷了一把政治资历,对第五伦印象就更好了,决定让他在这个故事里作为“配角”,上报给郡里,加以表彰——年底的孝悌赏赐,从两匹帛加到三匹。

倒是第五伦置身事外,看着这荒诞的一幕,感慨良多。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无讼,就是儒家治国的理想状态,能用道德解决的,就绝不诉之于法律。汉时已有这倾向,禁止子告父、奴告主,宗族争端官府不愿插手,只让三老孝悌调解。

到了新朝更是荒谬,辖区内诉讼数量多寡竟然成了官员升迁标准之一——若一个告状的人都没有,那可是上计里值得大书特书的政绩呢。

如果不能遏制诉讼呢?

那就搞定诉讼的刁民吧。

“但无讼,就意味着解决矛盾了么?只是将问题暂时捂着吧?”

这让第五伦更打定了主意,鲜于褒单独召见时,他便上前拱手,奉还了半通印:”承蒙县君抬爱,遣人辟除第五伦,授我乡孝悌之职。”

“伦本是弱冠孺子,才疏识浅,不足以当吏位。但当时见第七、第六宗族兄弟阋墙,伦身为同宗深耻之,不敢视而不见,于是才受印请缨,持县宰手书规劝他们。”

“如今两家悔悟,叩首和解,第五伦职责已尽,自以为年幼德薄,不能劝导乡里、助成风化,宜深辞职!”

这意思就是,他之所以当这个吏,纯粹是为了借这身份去劝架,如今事情摆平,恕我能力有限,这吏也就不做了。

实在是太突然了,鲜于褒愣住了,立刻出言挽留,第五伦却十分坚决,再拜后就离开了县寺,按照规矩,吏员辞职是不能强留的,也只能随他去。

鲜于褒看着第五伦留在案几上的半通印,半天没反应过来,更想不通这孺子为何要辞职,半响后一个念头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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