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速度来公司,顾氏崩盘,快点!”
…………
唐影睡了一觉,梦里她回到了小时候,记得在那个院子里,有很多当兵的叔叔,都很喜欢她。
小时候她长的好看嘴巴也很甜,爸爸妈妈从来都不担心她会丢失。她就到处乱窜,走哪儿都有哨兵,非常有安全感。
爸爸是军人,妈妈是一个平常的上班族,她就是院子里的小公主。
其中有一个长官叫楼岳明,他很喜欢她,总是给她糖果吃,总是领着她玩儿,还给她做了一个秋千。
吃饭时,她不在自己家里吃,拿着碗就到了叔叔们的食堂,反正碗一放,就有很多鸡腿费过来。
她啃着鸡腿,笑眯眯的,每顿都能把小肚子撑的鼓鼓的。
那个姓楼的叔叔后来笑着不许她去了,说她一去,他手下的小兵都吃不饱,每顿都没有肉吃!
哼。
她就不。
反正她就是不听话,一到院子里吃饭的铃声响起来,不管她在做什么,一定迈起小短腿,拿着碗就跑,甚至比兵叔叔跑的还快。
后来她有了弟弟,她就不那么自在…无论走哪儿都有个跟屁虫。
在大院里长大,没有一点男子气概,天天抱着她的腿要她抱,烦死了。
去和大家一起吃饭的次数越来越少。
她放学时,弟弟就在大门口等着,等着她抱,她进去后,就去炊事班摸东西吃,一去就能收获不少东西。
那时候好快乐,每天的愿望就是吃饭,和兵叔叔比谁先到食堂。
点兵点将,点到谁就先吃谁碗里的肉。
后来他们搬出了那个大院子,去了居民楼,日子过的就乏味很多,直到十岁那年……她的童年和人生一起结束。
妈妈和弟弟死在了同一个夜晚。
那个强暴妈妈的人,后腰下方靠近屯的位置有很大一块黑色的斑点,那是胎记。
…………
十岁之前的记忆,大概也只有四五年才记得。她用着四五年去治愈后面的十几年,后来遇到了陆城,他给的温暖也像良药,在拼命的抵消那十二年的生活。
醒来后,脑子昏昏沉沉,屋子里一片漆黑,仿若身处地狱,无风无声,没有人的气息。
她坐起来,拿手机看看几点了,发现手机滚烫滚烫,而且已经关机,看来睡觉时手机被压的够久了。
开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