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川王高乙弗驾崩以后,他的儿子高斯由继位,是为高句丽的第十六代国王故国原王。说起这高斯由大王也够倒霉的,他老爹高乙弗太猛了,所以他总活在他老爹的阴影下,这个高斯由本来也是一个善良敦厚之人,很无奈美川王在位的时候四处打仗把临近的国家都给胖揍了一顿,那些国家的国王或者说酋长怀恨在心,就想找机会报仇,包括南边的强权慕容鲜卑,这个慕容廆总想跟高句丽练练,很无奈这乙弗确实猛。我们上一讲说的慕容廆派遣二将实际上也是收复被高句丽侵占的领地,要是真打起来也未必就能打的过,等熬死了乙弗机会就来了。
故国原王三年(公元333年)的时候慕容廆也死了,但是对于慕容鲜卑来讲不可怕,因为慕容家都是那种凶猛的汉子,他的儿子们一个赛着一个能打仗,结果兄弟几个干起来了。慕容皝虽然是继承了慕容廆的位置,但是他的哥哥慕容翰和他的弟弟慕容仁不服,所以慕容翰跑到了段氏鲜卑,慕容仁则割据辽东企图自立为王,慕容皝一想你慕容仁长本事了还敢反叛你哥,所以亲率大军就平定了慕容仁的叛乱,杀死了他的弟弟慕容仁。这场仗刺激了慕容翰,一想我还是回去吧,如果我还就在段氏鲜卑的话就老段家这水平也就那样了干不过慕容皝,所以他回到了前燕重新臣服于他的弟弟慕容皝,慕容皝也不计前嫌,毕竟亲兄弟而且兄弟二人联手灭了段氏鲜卑,慕容皝在故国川王七年(公元337年)称燕王,前燕正式成立。
慕容皝继位以后怎么瞅这高句丽都不顺眼,他的志向不只是辽东公孙度那样,这不是慕容鲜卑的眼界,慕容鲜卑是想入主中原,所以先得把你高句丽干了才能称霸东北,只有控制了东北才能称霸中原。所以在故国原王九年(公元339年)慕容皝对高句丽发动了一次试探性的进攻,目标对准了高句丽的“新城”,没想到这高斯由那么怂,打都没敢打就跑了,不仅如此还在故国原王十年(公元340年)把自己的儿子送到燕国做人质。
慕容皝一看这高斯由真是不行跟他老爹差太远了,高斯由虽然说不如他老爹,但是也绝对不傻就知道你慕容鲜卑摆这阵势迟早得干我,我也不能坐以待毙所以命人修建了“北新城”,又重新修缮了国内城和丸都山城,加强对国都的防御。慕容皝的志向是中原,所以必须拔掉这把悬在头上的刀,所以决定出兵彻底灭掉高句丽这个心腹大患。这时候立威将军慕容翰就提出高句丽有南北两道,北道平坦辽阔,而南道狭窄高句丽必定重视北道而放松对南道的防备,我们应该反其道而行之,率领主力部队攻击南道,但是要迷惑敌人北道也要派兵攻打,而且要做大声势好让高句丽认为北道就是我们的主力,慕容皝采纳了慕容翰的意见。
在故国原王十二年(公元342年)的十一月份,慕容皝亲自带兵四万进军高句丽的南道,任命慕容翰、慕容霸为先锋大将,同时任命长史王寓领兵一万五千人进军高句丽的北道。高句丽这边高斯由果然上当,他命令他的弟弟高武率领五万军队去北道防御,而他自己率领千把人防守南道。这胜负结果可想而知,人家南道四万你几千人你不开玩笑吗,加上慕容翰和慕容霸这都是慕容家极其能打仗的主,尤其这慕容霸据说一辈子没打过败仗,所以高句丽大败,燕军一路追着高斯由,高斯由虽说这打仗不行但是谈跑绝对堪比后来南宋那个赵构,高斯由跑到了熊川谷,这慕容皝愣是没抓住高斯由,慕容皝一路就杀到了丸都山城并且占领其国都,这个时候慕容皝没有闲着,而是一路杀回北道与王寓合兵一处击溃了高武的主力部队,将高句丽的王太后周氏和王后都给抓走了。虽想去抓高斯由,但是转念一想穷寇莫追搞不好真跟你玩命,所以谴使让高斯由出来臣服于我,但是高斯由不出来,慕容皝恨恨作罢,于是毁掉了高句丽的首都丸都山城以及高句丽的王宫,将高句丽男女五万余口作为俘虏都给掳走,大军班师回朝。
此战过后虽说打懵了高句丽,但是自己也没好哪里去损失很大,所以在故国川王十三年(公元343年)高句丽被迫以国王的弟弟为人质向前燕称臣,慕容皝一看得饶人处且饶人吧,毕竟高句丽是打不死的小强,我的志向是中原没必要跟高句丽这较劲。所以将高斯由父亲美川王的尸骨归还了高句丽,但是还是将其母亲周氏作为人质扣押在了前燕,一直到了故国原王二十五年(公元355年)才归还。在前燕降服了高句丽以后开始入主中原,在辽东设置平州和营州,并任命慕容霸为平州刺史管辖东北地区。
虽然在此之后的前燕也实现了入主中原的目标,但是我国的西北却兴起了另一个少数民族氐族,在皇帝苻坚的率领下一度将前燕打的是丢盔弃甲四散奔逃,前燕当时的统治者是慕容玮,这哥们可够萎的相信奸佞之臣慕容评和他的傻母亲可足浑氏的话,迫害慕容霸将其改名为慕容垂,还图谋杀死慕容垂,慕容垂一听就投降了前秦并且帮着前秦灭掉了前燕。前燕的慕容评逃往高句丽,高句丽人民看到这厮心里就气不打一出来,恨不得老百姓一人一口咬死他,所以将其捆了送给了前秦从此前燕灭亡。
对于前燕咱们说的可能有点多,毕竟咱们这是高句丽的专题,作者也是很喜欢慕容鲜卑的历史,以后若是有时间给大家单独细致的聊一聊慕容鲜卑的历史,欲知后事如何下一章继续说。
喜欢辰说朝鲜史请大家收藏:(www.)辰说朝鲜史大地文学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