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黎明代表着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有的人还能沐浴今天的阳光,有的人,已经彻底沉睡在了黑夜里。
秃鹰一行八个人,此时还剩四个人。在抢回烈士的人头的时候,遭遇埋伏,又牺牲了两个人。
用活人换死人,到底值不值得,从现实来讲,也许是不值得。但剩下的秃鹰四个人觉得值得,死去的那四个人也觉得值得。
他们甚至认为,哪怕没有把烈士的遗体带回国,牺牲在同一片土地上,也是值得。
这里面包含很多常人难以理解的东西。
荣誉、尊严、情义……
他们所有人,确实都回不去了,只能牺牲在同一片土地上。
秃鹰四个人没跑多远,也被彻底包围。包围他们的人,有正规军、特战突击队、还有黑水公司的人。
这些人收到克瑞斯的命令,没有开枪击毙秃鹰他们,而是等克瑞斯亲自赶过来。
秃鹰他们被围困了两个多小时,子弹已经打完,手榴弹也用光了。现在就是想自行了断也没法完成。
“可惜了,没有把李飞教官他们的遗体带回去,咱们都得留在这鬼地方。”
和秃鹰同行的一个雷神突击队队员,叹了口气。面对数之不尽的敌人,他没有表露出一丝胆怯,但他却是不甘心。
“一点也不可惜。”
秃鹰回答道,他笑了笑,仿佛当眼前的这些敌人不存在一般,说道:
“我们八个人,歼灭了这么多敌人,就算全部战死,也算是赚到了。”
“而且,我相信过不了多久,我们的大部队就会进驻这里。米国人一定会付出代价,这些不道义的孟南国人也必将受到审判。我也相信,大部队会带着我们的遗体回国,他们不会把我们扔在这里,哪怕我们违抗了军令。”
四个人,全都视死如归。他们知道,当第一缕阳光照耀在这片土地上的时候,他们肯定都已经倒下了。
死亡不可怕,因为战死沙场,是军人的归宿。古往今来,都是这样。
当克瑞斯赶到这里的时候,他没有下令立马击毙秃鹰他们四个人,这让所有人都有些惊愕和不理解。
“你们是雷神部队的,不过你们的作战服上面,没有戴上雷神突击队的标志。”
克瑞斯走到人群前面来,望着秃鹰他们,平静地说道。
他的右手放在腰间的配枪上,只要秃鹰他们有异动,他会随时开枪射击,保证自己的安全。
“这跟你有关系吗。”
秃鹰高傲地抬起头颅,回了一句。
克瑞斯笑了笑,说道:
“我大概能猜出来,你们没有听从上级的命令。是私自来的这里,想带走你们战友的遗体。对于你们的勇气,我表示钦佩,对于你们的战斗素质,我也表示很欣赏。”
“现在我可以给你们四个人一个活下去的机会,那就是加入我们。以你们的能力,米国军方不会怠慢你们,更不会排挤你们。”
“今后荣华富贵,权势名利,你们都可以握在手中。”
“没必要为了你们所谓的信仰,放弃可贵的生命。这世上,最不值钱的,就是信仰。而生命,只有一次,你们明白吗?”
克瑞斯能担任这一次的总指挥,的确是有些才干和头脑。若是其他的指挥官,在这个时候肯定会选择当场处死这四个人,振奋军心。
但克瑞斯选择招降,这样可以笼络人才,也比直接杀了秃鹰他们四个,更能对华夏军队的士气造成更沉重的打击。
而且克瑞斯的口才很好,他并没有说得很冠冕堂皇,多有诱惑力。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很现实。
但他好像有些低估了‘华夏军人’这四个字。
“你说得很对,我赞同你说的话,但老子要拒绝!我们四个人,就算变成鬼,也不会做你们的走狗!”
秃鹰望着克瑞斯,一字一句地说道。
站在人群里面的沙瓦和他的部下,听到秃鹰这几句话,不知道为什么。低下了头,怎么也抬不起来。
“你们考虑清楚了吗,一颗子弹下去,你们就什么都没有了,包括命。”
克瑞斯听完秃鹰的话,没有太大的反应,继续像个演讲家一般,发挥着他在口才方面的才华:
“你们死了之后,不一定能落得一个烈士的骂名,因为你们违抗了军令。”
“就算最后你们成为了烈士,有人会为你们歌颂,会为了你们的牺牲表示钦佩,甚至落泪。可你觉得,他们能记住你们多久?”
“一个月,还是两个月?还是一年?死了之后,所谓的称号和荣誉,其实比信仰还要廉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