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以后,蒙德就觉得自己犯了个错误,他的食品准备得少了。因为来蹭饭的不止是多了卡特琳娜一个人,而是多了一个人和一匹马……呃,是半人马,准确的是说是一匹年轻的雌性半人马。
呃,这是棕色毛发的小母马,下半身像是一匹肩高1.5米的骏马,但是上半身却是一个英气勃勃的美少女,棕色长发被束成了一条单马尾披在脑后。人身上穿着一件类似贵族猎装的黑色制服,而马身上则是披着一件同样色泽的马衣。另外蒙德也注意到,人家脚上,呃,马蹄上穿的是一种特制的鞋子,而不是马蹄铁。
“李斯特爵士,您好!我是宝丽,梅克伦草原木樨部族的宝丽,目前是藩国爵士。初次见面,请多指教……”这匹跟着卡特琳娜一起来的小母马很有礼貌的向蒙德行了个礼。
“骑士”有时候也被称为“爵士”,但是这只是个古代的书面用语,原本这“爵士”也是一个独立的爵位,地位和骑士相等,只是取得的方式不同。“骑士”是靠军功取得,而“爵士”是靠继承来的,通常是那些贵族家中没有继承权的次子、庶子。到了后来,这两个爵位逐渐合并,现今人类社会里已经很少有人使用这个称呼了。
例外的大概就是半人马、林妖(半人鹿)这些智慧种族了,因为他们没有骑兵编制……呃,你说半人马的士兵算骑兵还是步兵?所以在他们的传统里是没有“骑士”这个称呼的,“爵士”就一直是最低级贵族的称号。
“呃,您好,宝丽爵士……”蒙德囧了一下,也向他回了个礼。说句良心话,虽然他很早以前就听说过半人马这个种族,但真正接触还是第一次,就显得有些懵逼。
他开始听手下说来了几只半人马的时候,还在犹豫是带她们去客厅还是马厩。现在想了想还是去客厅吧。马厩那是牲口住的,半人马怎么说也是智慧生物,更何况,人家还是帝国的贵族。让人家去马厩就太侮辱了。
双方进了客厅之后,分宾主坐下,一开始蒙德还有些为难怎么安排对方入座,他可没招待过半人马客人。好在小母马的侍女(也是一匹小母马)很有眼色,帮她拉开茶几旁边的一张椅子,然后小母马就像一匹马儿一样很自然的跪坐下来了。
“宝丽是我很好的朋友,她是木樨藩侯的小女儿……”卡特琳娜在旁边介绍道。
普洛斯帝国在大扩张时期征服了不少的地盘,这些地盘上可不是只有人类,那些顽抗到底的死硬分子自然就扑街了,不是被杀了干净,就是被驱逐得远远的。而另一些愿意向帝国跪舔,或者当带路党的异族,也因此成为了帝国的一份子,其中的一些权贵也被帝国政府册封了官职和爵位,这就有些像是古代华夏的羁縻制度,这些接受帝国册封的异族权贵也就相当于“土司”。
这种给异族的爵位叫做“藩爵”,等级和国内的差不多,最高的是“藩公”,最低的就是“藩国骑士”或“藩国爵士”。“藩公”的数量极少,比帝国的公爵还少,只有7个,而且他们都是有名无实的权贵,全都被圈在帝都养起来,只享有地位和待遇,却没有实权,所以“藩侯”基本上就是最强大的地方势力了。
木樨部族是梅克伦草原有名的强大部族,随时能拉出上万名能打的半人马战士(他们算是步兵还是骑兵这个问题以后再说)。木樨藩侯和梅克伦堡侯爵是传统盟友,这两家算是世交了。梅克伦堡侯爵之所以那么牛逼哄哄的,就是因为有这样的强大外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