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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笔趣阁 > 幻想奇缘 >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 第四章

这下好了,全大队都知道孩他爹就喜欢有文化的人,亲闺女就是文化人了,当老子的还不得乐疯?

林红梅和宋秀秀最终搬起石头砸了她们自己的脚。

想到这里,王翠芬同志心里半是欣慰半是无奈,决定等这阵子忙完,一定要教小丫头开窍,否则就她这副心眼,嫁了人还不得被婆家欺负死?

王翠芬不知道的事,关于叶舒华的“傻”,其实从上辈子就没变过。

叶舒华在他们圈里人称“小甜甜”,叶舒华自己还美呢,以为这是小伙伴对的赞美,虽然更想成为御姐女神,不过被大家当成小可爱小甜心勉强也能接受了叭。

但其实她是傻白甜的。

是的,叶舒华是他们圈子公认最傻白甜的富二代。

人都说物以类聚,叶舒华那一群富二代家里也基本都有一本烂账,要么父亲在外彩旗飘飘,要么父母比赛似的找小情人,更多是像叶舒华父母一样老早就离异、老死不相往来的父母,而这样的朋友基本上从小跟后妈斗,长大了跟后妈的儿女争权夺利,生活环境的复杂注定他们比同龄人都要早熟。

而叶舒华却不一样,跟着爷爷生活的时候她也是备受宠爱的小公主,爷爷去世后虽然是一个人过,不过父母给钱大方,保姆也是从小就照顾她的阿姨,叶舒华不需要跟后妈继妹们打交道,也就没有机会真正体验有钱人的勾心斗角。至于家产方面,她的运气就更好了,父母都是企业家,她妈没有其他子女,家业就她这一个继承人,而她爸再婚N次生的全都是闺女,可想而知在没有儿子的前提下,叶舒华从她爸那里继承的财产绝对占大头,毕竟她爸跟前妻斗气了一辈子,这方面也不能落后前妻太多。

所以叶舒华就无忧无虑的活到现在。

当然了,叶舒华的富二代朋友们童年是坎坷了点,但只是个例,而大部分人的童年其实都跟叶舒华一样无忧无虑。

只是他们都没有叶舒华这样命好,毕业都不用上班、完全家里蹲式啃老。

年轻人只有走上社会初入职场,才会发现整个世界都是自己想象的一样,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人心险恶,全都是在职场中学到的。

而叶舒华不上班,就相当于还活在象牙塔里面,活成傻白甜也就一点都不意外了。

只是有些人傻得有自知之明,有些人傻得心里没有半点逼数、还觉得自己特牛逼,叶舒华就是后者。

所以王翠芬同志想要短时间内训练她开窍,可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不过,不管叶舒华是真傻白甜,还是假傻白甜,林红梅都把她的“挑衅”记下了,叶二嫂宋秀秀背了猪草回来,林红梅立刻抱着孩子上前,把叶舒华的讽刺绘声绘色的说给对方听。

在极品小姑的事情上,她们俩妯娌绝对是统一战线。

宋秀秀倒也不是容不下小姑子,照她娘说的,小姑子过完年就十八了,算虚岁二十,以婆婆对小闺女的重视,明儿肯定帮她相看人家,备嫁期间,小姑子正好留在娘家给她们照顾孩子,也能减轻她们的负担。

坏就坏在大姑娘嘴巴太馋,她怀着孩子,大嫂也在喂奶,既然婆家有这个条件,就该供给她们妯娌一人一只鸡蛋,这样对孩子好。小姑子仗着生了场病倒跟她们抢东西吃了,婆婆还无条件纵容着,真让她再待两年,指不定从家里吃掉多少好东西。

因此,当林红梅坐不住来找宋秀秀合计,她也当场答应,妯娌俩开始每天上演大戏,好让不爱管家务的公公重视起来,早点把好吃懒做的小闺女送出门。

当然结局就像王翠芬想的那样,林红梅和宋秀秀此举,反而帮小姑子得到了叶队长的重视并喜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

她们俩都不是轻易认输的人,只是昨天晚上,公公都当着全家人的面,默认了婆婆单独给小姑子开小灶的事,已经算是表态,她们再闹下去也不会有想要的结果,林红梅和宋秀秀这才商量偃旗息鼓,暗中逼公公婆婆早点把小姑子嫁出门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她们决定另外想想别的办法,比如给小姑子介绍合适对象什么的。

没想到想介绍的对象还没眉目,小姑子先抖起来了,宋秀秀听妯娌的描述,都能想象她那耀武扬威的嘴脸,顿时皱了皱眉,“那咱们还给她介绍好对象?不是祸害别人小伙子吗?”

叶舒华刚好洗完脸出来,就看到平时闹得不可开交的大嫂二嫂站在院门口窃窃私语,聊得颇为尽兴样子,难免怀疑自己的眼睛,她是不是错过了什么,妯娌这么容易就握手言和、相亲相爱的吗?

此前从来没怀疑她们吵架可能是作秀的叶舒华,看到这一幕终于起了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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