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舒华上辈子做很多事都是三分钟热度, 现在对错怪了宋知青的后悔, 也就维持三分钟, 不能再多了。
毕竟她刚吃肉有点吃撑了。
前面介绍过, 叶舒华上辈子是有钱任性的富二代, 真爱是各种贵死人不偿命的海鲜大餐, 名贵牛排、烤全羊当然也可以, 猪肉在叶大小姐的菜单里就有点凑数了,也不能说不喜欢,不过隔个十天半个月不吃猪肉她是一点都不会怀念的。
奈何穿越毁一生, 变成七十年代的叶小妹,海鲜牛排和羊肉大餐是不可能了,如果不能穿回去, 运气好她可能再“奋斗”个一二十年, 能过上随意吃海鲜大餐的幸福生活吧。
而现在没有大餐怎么办?猪肉也可以叭……叶舒华甚至连她娘养的鸡都不敢肖想,听说鸡是属于大队的财物。
她可识时务了!
为此努力奋斗了几个月, 今天才如愿以偿吃上肉, 还是入口即化、鲜香满口的红烧肉, 叶舒华毫无悬念的大开吃戒了。
吃饱喝足后抱着肚子回味, 才渐渐觉得这顿肉吃得有点油腻,可能不太好消化?
大开吃戒的时候是真满足, 吃完也是真的有点腻, 借着这股腻味劲, 叶舒华掰着手指算了算,至少七八九十天以内, 她都不会再想吃肉了叭。
吃一顿肉管十天半个月,叶舒华都觉得自己简直是绝世小仙女,绿色环保可持续的那种。
话又说回来,叶小妹暂时都不想吃肉了,对在她眼里就是个人形肉罐头的宋知青还能剩几分真心?
基本上一觉睡醒,她那一点点愧疚和后悔就像清晨的露珠,太阳升起便消失不见,清理得比格式化还要彻底。
第二天起来,叶三哥没有下地了,他在家已经住了两个晚上,今天吃完早饭据说就要上路,啊呸,是出发回厂里。
叶舒华就有点好奇,“不是说这次要多一天假吗,怎么一大早就得回去?”
叶军华端着碗笑道:“虽然是晚上的班,不过现在出发,还可以回食堂吃午饭,就不用吃家里的了。”
林红梅正背着他们给叶大宝喂奶,等这小胖子吃饱喝足,她就要上工了。听到小叔子的话,林红梅转头赞同的看了叶军华一眼,接着又瞪了叶舒华一眼,她想不通,都是亲兄妹,怎么思想觉悟能差那么多?
叶小妹别说给他们省口粮了,她恨不得把家里所有好吃的统统装进她的肚子里!
叶舒华没注意叶大嫂隐晦的目光,不过她也在为叶三哥的“思想觉悟”而感叹。
之前在食堂帮工,叶舒华听了个八卦,据说隔壁大队某某家连生七朵金花,后来终于得了根独苗苗,全家都宝贝得不得了,那七朵金花每次回娘家探亲,都自觉的带上口粮,绝不给宝贝弟弟任何一点负担。
民以食为天,叶三哥的做法好像还挺符合时代特色的。
叶舒华肃然起敬,接着又依依不舍的表示:“那三哥下个月早点回来,别又拖到月底了。”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多,叶舒华的不舍却是真心实意,叶三哥模样清俊帅气,说话幽默,还会让着她,是个很不错的玩伴,更关键的是他会跟她说很多城里的八卦。
在叶舒华看来,她势必要嫁进城里过好日子的,现在多了解点城里的情况对她只有好处没坏处,而且他们全家也就叶三哥算半个城里人,她以后要找城里的老公,多半还得靠叶三哥牵线。
于是这个人帅话不多的三哥在叶舒华眼里,浑身上下都是优点,太惹人喜欢了!
叶军华听到她的话,却摇头笑了笑,“下个月可能不回了,都快过年了,厂里很多事。”
“过年?”叶舒华十分意外,“不是还有两个月吗?”
“两个月还不快吗?”叶军华失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