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辣椒酱这个独门味道, 林记饭馆再次小小的蹿红了一把,此时,时间已经到了九月,之前就一直备受欢迎的酸辣米线重新上线。
说实话,一小罐辣椒酱最后能有这么大的效果, 这是林大妞做梦都没有想到, 不过, 想到后世对吃货的推崇备至,又觉得应该如此, 民以食为天, 一个名族的文化、习惯与传承,并非会因为时间而褪色。
同时,因为辣椒酱受欢迎的程度, 也让林大妞催生出一个新的设想。
或许,她可以把辣椒酱当成她发家的本钱。
这个念头初时只是在脑中一闪而过, 林大妞并未在意, 但随着辣椒酱越来越受欢迎,她越发觉得这个主意的可行, 首先,在交通不发达的古代,辣椒酱这种东西保质期长, 完全不用担心运输过程中发霉腐烂等保鲜问题, 再者, 辣椒酱成本低廉, 受众广泛,即可以当咸菜,又可以当调味品。
它这种特性,就决定了销路肯定不愁。
当然,还有另外一些不可言说的东西,辣椒酱这种小吃食,小打小闹的生意,不容易惹人注意,很符合林大妞闷声发大财的做人宗旨。
林大妞从来不是一个瞻前顾后的拖拉人,她心中既然已经有了初步的打算,当然就想将它一步步变为现实。
谁知道林五狗听完她的话之后,竟是被吓了一大跳:“大姐,你如何生出这般想法来?”
林大妞瞪他:“给我好好说话,又跟那些酸文假醋的读书人学的对吧?”
因为林记饭馆价格低廉,饭菜又实惠,且地方宽敞大气,平日里都会聚集一些不得志的落魄书生,或者空口谈谈时政,或者纯粹骂骂大街发泄。
林五狗成日看着,也开始学着他们说话,时不时的就冒出些文雅词儿,听的林大妞浑身都难受。
被林大妞数落一通,林五狗不好意思的笑笑,总算不装了:“嘿嘿,大姐,你是不知道,我现在也是掌柜了,说话讲究些,客人们可都喜欢!”
林大妞摆手,不愿意再听他闲扯这些:“客人喜欢听,那你对着客人说不就行了,你别教坏了我儿子!”
林五狗伸手将庭哥儿抱过来,掂了掂,显然对这个重量十分满意:“大姐,我怎么每次来都瞧不见莹莹,我可想那小丫头了。”
林大妞哼了一声:“那小丫头毛病多,不好伺候,在娘那屋呢。”
说了一通儿女经,林大妞这才接着说她的打算,听了林大妞的话之后,林五狗像呆了一样,久久都没有说话,林大妞心里有些打鼓,拿着庭哥儿的胖爪子去拍他的脸,感受到脸上的疼痛,林五狗这才像是回过神来一般。
“这是怎么了?发什么呆。”林大妞迟疑问道。
林五狗简直要五体投地,他以为大姐开个饭馆就已经是胆大妄为了,谁能想到,这才仅仅是个开头,她竟然有这么大的野心,林五狗觉得,自己需要重新认识一下眼前这个大姐了。
“大、大姐,你真是……我真是太佩服你了,我只是想着把林记饭馆管好了就行,谁知道你竟然想的这么远。”
林五狗激动的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这只是一个初步的设想,真的要将这件事办成,背后不但需要巨大的财力支持,还需要打通各方面的关系,单是销路这一项,就要好好考量一番才行,这根本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办成的,所以,林大妞这会儿也只是单纯和林五狗说一说,此事,还属于战略部署阶段。
等和林五狗说完生意的事,她这才郑重交代林五狗:“你回去之后,叫小六别继续跑堂了,店里不是经常有些书生来吗,你在里面挑一个人品可靠的,教小六识字,至于束脩方面,你看着办。”
这个跳转着实有些大,林五狗一时之间还没反应过来,有些呆愣的问她:“小六跑堂跑的好好的,干嘛要他念书啊?”
也不怪林五狗如此想,在他的既有的印象里,识字等于念书等于考功名,不是他妄自菲薄,老林家还真没读书这根筋,所以,他实在想不通大姐为什么突然之间就要小六读书。
林大妞白他一眼:“我说的是识字,又不是读书。”
被这么一提醒,林五狗也反应过来,可他仍旧有些不懂:“那干嘛叫小六识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