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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笔趣阁 > 现代言情 > 郡主她在上gl > 第 49 章

“不要!”萧乐看不到祯金的情况, 是因为祯金被狼身挡住了。

可是从祯金的角度看过去, 她是能看到萧乐的。萧乐听到祯金的声音,本来已经出去的招式勉强的转了个弯,这才没有刺到头狼的身上。

说来也奇怪, 这个头狼竟然也不闪躲。

萧乐收起了青锋剑, 走到近前一看, 根本就不是自己想象的那种血腥的画面,这匹狼把祯金铺在地上一个劲的用舌头舔她,以示友好, 还不住的把自己的大脑袋往上蹭。

萧乐一阵无言, 这哪里是刚才还威风凛凛的头狼, 分明就是一条大狗狗。

“好啦,格林, 你不要压着我, 我的手受伤了,你让我起来。”

祯金伸出右手, 使劲推开这个毛茸茸的大脑袋,语中带着笑意,就像在和一个熟稔的孩子说话一样。

头狼似乎听懂了她的话, 于是不再用爪子搭在祯金的身上, 反而围着她绕了一圈, 嗅了嗅, 然后在她的左手旁边停了下来, 伸出舌头舔了舔她腕部骨折的地方, 似是在安慰她。

萧乐看得啧啧称奇,时间竟有如此通人性的动物吗,这匹狼莫不是成精了。

祯金从草地上坐了起来,然后抱着格林毛茸茸的脑袋就是一阵乱揉,好不喜欢。

“小白脸,我给你介绍一下我儿时的伙伴,它叫格林。”

祯金此时心情特别好,于是连带着对萧乐态度也好了不少,毕竟刚刚萧乐以为自己被狼咬死了,还要给自己报仇呢。

萧乐也顺势坐了下来,和祯金面对面,静静地听她讲述。

“在我十三岁的时候,草原上的狼泛滥成灾,它们数量极多,我们的牧民家里养的牛羊,时常会不见。于是在那年春天的时候,为了遏制狼群的继续壮大,可汗就下令组织了一场掏狼窝的活动。哪位勇士掏出来的狼崽子最多,就能得到可汗亲赏的金刀。

我们北胡人,上马是兵,下马就是牧民。大家都很敬狼,但是不怕狼。那次的围猎,掏了很多个狼窝,许许多多未曾睁眼的狼崽,就这样永远的闭上了眼。

因为牧民们掏狼崽,狼群们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就日日夜夜的悲嚎,更加变本加厉的袭击牛羊,甚至袭击牧民,可汗没办法,于是又不得不下令捕杀狼群。”

祯金说到这里,眼中划过了一丝悲戚之色,也许是当时的年纪太小,自然法则什么的她不懂,她只知道一下子杀死了那么活生生的动物,很残忍。

她伸出手摸了摸眼前的大狼。原本站着的格林,不知何时趴在了祯金的腿上,它睁着绿幽幽的眼睛也不乱动,仿佛也在认真听祯金讲故事。

“那一次围杀狼群,我和几个哥哥都去了,可汗说,他大草原上的儿郎,断然没有惧怕狼的道理,更何况是他的子女。于是我几个哥哥,也都被可汗领着,杀死了几头命垂一线的大公狼。

最后在山坡上的狼窝里,就发现了格林,和它的兄弟姐妹们。

等我去的时候,就只剩下奄奄一息的格林了,它那时候好小,软趴趴的一团肉,眼睛都睁不开。我不忍心让它就像其它的狼崽子这样就死了,于是向可汗讨了个情,这才把它救下来。

然后格林这样被我养着,跟我一起一年多,它额头上这个凹进去的地方,是有次跟猎狗打架,被猎狗咬的伤痕,那个时候它才三个月大,但是就是死也不肯求饶。”

祯金伸出手摸了摸格林额头上那个凹痕,语间充满了怜惜之意。

萧乐看此时眼前的祯金,流露出的真情实感,倒不像是之前那个狡猾的人了。

也大概有些明白,为什么祯金带人劫掠村庄,从来不下格杀的命令,原来这个人心中也是有柔软的地方的。

“后来我快十五岁的时候,可汗跟我说,狼如果失掉了它的野性,一辈子与人为伴,那与狗无异,还不如一刀杀了它痛快。

狼天生就是自由的,是崇高的,于是在我十五岁那年,可汗就带着我,就把格林放归了草原,让它去寻找它的同类。直到今天,没想到它当了狼群里的头狼,能认出我,还救了我,若不是它额间的这个凹痕,我都认不出它了。”

“想不到狼竟也如此通人性,懂得知恩图报吗?”

想起今晚刚刚从生死线上走了一遭,自己的命都是面前的格林救回来的,萧乐不由得唏嘘感慨。

以前她对于狼的印象仅仅停留在书本上,而且都是一些贬义词,什么‘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等。而今日,却刷新了她对于这种动物的看法。

还想与祯金讨论一下,偏过头去看时,却发现对方已经趴在格林身上睡着了。想想今日确实是惊心动魄的一天了,如不是阵营对立的话,二人其实也能够成为好友的吧。

这样想着,倦意渐渐袭来,萧乐不知不觉也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也不知道睡了多久,萧乐感觉有人在自己身上摸索,睁开眼来,只觉得阳光有些刺眼,原来已经日上三竿。

而眼前祯金毫不避讳的在自己胸口,以及腰间摸来摸去,她也没注意萧乐已经醒了。

萧乐惦记着自己的身份被识破,顿时迅速清醒了过来,猛然一退,抓过放在一旁的青锋剑横在身前,警惕道“你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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