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能够猜的出,应该就是那种又怂又变态的那种变态,卑劣而又可怜,从小就不敢和异性说话,从来没有和异性真正接触过,渴望而又自卑,生活中和超市的年轻收银员说两句话都能够陷入到幻想中,先编织一个完美的,充满着爱的梦,又拿无尽的龌龊与肮脏,污秽与亵渎填充其中,再接着说话都说不利索了,事后又不断的回忆与自责,又陷入到自卑中。
“如此循环。
“只有在深更半夜坐在电脑前,才能够将那因为长久的压抑早就已经变态的想法传播出去,和一帮同样如此失意的可怜虫在网上互相安慰。
“然后一同冲到那些打擦边球恰烂钱的假装跳舞或试衣服,实际上卖肉的女人的视频底下发泄,长此以往终于变成了如同蛆虫一般的人。
“一般这种人最终的结果大概就是由灵魂到肉体逐渐腐朽的死去。
“那家伙可能是因为什么意外刺激,我看那人年纪已经不小了,长期熬夜激素紊乱,再加上男人劣根性的影响,一丁点额外的刺激就可能点燃了火星,终于忍受不了,产生了疯狂的想法,想要实施犯罪。
“最终将目标放在了我的身上——因为我平时生活比较规律,同时老是一个人来往,看起来比较好下手。”
“报警?还是算了。”
“不是…我怎么可能会对那种变态心软,我恨不得把那种家伙全部给突突了,这种人活在世界上就是浪费,让世界凭空变得难看与不美好了几分,案发当时我就想过报警。
“手机都拿出来了,但那时候忽然又想到,这种情况报警也没法解决问题,除了弄得自己跑来跑去一通麻烦之外,其实没有什么用。”
“首先,我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变态是谁,那家伙一直戴着口罩,戴着眼镜,也不知道那眼镜是伪装,还是什么的,反正我连他的脸都没有看清,哪怕报警依然是没有办法去找,找谁?路上又没什么摄像头。
“而就算是运气好,将他找到了,能将目标打在我身上,肯定是与我认识,就是附近的人,通过这些将他找到了,我们也没有办法治他。”
“我网上查了一下,我们国家的法律对这种情况是没有什么有效的措施的,因为他并没有做出什么实质性的行为,在法律看来就是这样,我没有受到伤害,没有当场将他给抓住,也没有证据证明他想要图谋不轨,只要他不承认,根本没有办法定罪。
“最终结果也就只能自己小心。”
“甚至还可能因为报了警闹得沸沸扬扬的,然后被一些人,被一些男的,你也知道就有那种男人,或者说很多男人都是那样,潜意识的对女人进行物化,当做自身的所有物。
“虽然说现在女性早就已经获得了解放,是一个讲究男女平等的时代,这一观念已然成为共识。
“但过去几千年迫害女人的习惯早就已经随着漫长的时间融入到传统,融入到文化,融入到每个人的灵魂之中了,始终没有办法完全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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