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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故作神秘(第2 / 2页)

在座的所有人一听,顿时就炸开锅了,有的震惊,有的诧异,有的则是一副看好戏的心态,反正歌舞升平都有些看腻了,这突如其来冒出来个莫名其妙的擂台比试,岂不美哉。当然有的则是纳闷,纳闷这出动静开心客栈的掌柜也不管管?

刀疤大汉听后只觉得气炸,但还没愤怒到因一句话就恼羞成怒,他虽五大三粗可并不傻。只是如今的情况倒有些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尴尬了,这么多双眼睛盯着,难不成要避而不战,那可真就丢脸丢到家门口了。荣誉使得他不得不挺直腰杆,自己成名已久,难不成还不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小子的对手?那还不如回乡下种地算了。想法一闪而逝,刀疤大汉便立刻说道:

“好小子,可别说你疤爷我以大欺小,今天非要揍得你连你老妈都不认识!”

说罢,刀疤大汉便提上了自己的九环大刀,一个箭步便跳上了六尺高台,嘴里说着“小心”,可手头却大刀一横,先声夺人,誓要把眼前的年轻人立马一刀两断。

年轻人也没硬拼,凭着诡异的身法一闪,竟然绕过了这无论是气势还是力量皆十足的一刀,不退反进,贴身来到了大汉的身前。只见他右手一转,剑未出鞘,而是用剑鞘打在了大汉握刀的手背上,力量可不轻。就听大汉叫了一声“疼”,便弃了刀,顾及自己的右手去了,这一下顾此失彼,便只觉肚子上又传来了一阵剧痛,于是他整个人就毫无尊严可言的缩成一团给跪了下去。

台下的人看后几乎都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招,仅仅一招,台上的年轻人就把小有名气的疤爷给击败了!天啦,这也太夸张了吧!那些认识疤爷的,皆是相当的震惊,疤爷的身手虽说并不拔尖,可也有着很扎实的底子,并不是花架子,难不成真是对手太强了?如果说台上的一幕是场表演,那确实相当精彩,不过在一些高手看来,台上那位仅用一招便击败对手的年轻人,倒有些故弄玄虚了,他不过是钻了个空子罢了。

而那位跪地哀嚎的疤爷,本身倒也有一些本事,不过怕是想在美人面前崭露一手求胜心切,攻势凌厉倒也没下死手,毕竟伤了美人的随从可不是一件好事情。只是万万没想到,对方身法飘然不退反进,他一时大意这才成了此般的下场。

“既然你没能胜了我,那抱歉了。下去吧。”年轻人虽有些傲气,可并未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来,相反在崭露了一手之后,已经有许多人能理解他确实有傲气的本钱了。

“借开心客栈宝地,既已开场,那还有没有人想上来切磋切磋的?”

刀疤大汉输的太快,这下丢了人,只能灰溜溜的下去,就连酒菜也没再吃喝,低头借道,没脸再呆。年轻人见台下应当有着不少高手,就又顺便说道:

“台下可有好汉愿意上来切磋切磋?刀剑虽无眼,可若是胜了我,便可立得纹银十两!”

十两纹银可不少了,剑客住了三天中等房,管吃管喝的,也不过才二两银子而已,这年轻人口出狂言,说只要胜了他就能得到十两银子,这无异于天上掉下大馅饼。此话一出,重赏之下,便有不少人跃跃欲试。但大多数人也只能光想想,不如刀疤大汉的,就连想都没敢想,比刀疤大汉厉害一点的,觉得自己和刀疤半斤八两,并不敢妄动,只有一些真正的所谓高手之流,心里掂量着要不要挣这五十两的银子。台上的年轻人表现出来的实力太少,不好评估,如若赢了还好说,可如若输了,江湖名声也就输了。这个江湖,想要成名,那就必须要把前辈踩在脚下,有些人勤奋刻苦穷其一生,到头来还不过是成了更强者的垫脚石,有可敬,也有可叹。

但终会有一些胆大之人并没多想,拿着兵器,就跳了上去。此时跳上高台的同样是位年轻公子哥,身穿华服,身材挺拔,长的不赖。他天赋不俗,二十来岁就武功不凡,在江湖上也开始崭露头角。他并不在乎这十两纹银,他上去只是为了从始至终都并未说话的芙蓉姑娘。

“我赢了并不要你的银子,我上来只为博芙蓉姑娘的一笑。”一听就可知道这是那位掩面女子的仰慕者和追求者。

话音刚落,便忽闻琵琶声响起。原来是芙蓉姑娘已经开始弹奏,音律一起,就让人有了种突临战场的错觉,想必是拔剑切磋,配上音律,视觉和听觉同时感知,便能更加的让人赏心悦目。事实确实如此。

华服公子并不多讲,哗的一声长剑出鞘,他招式新奇,不攻上路只专攻下盘,招式娴熟,手段并不光明。可在江湖上行走,能生存下来的就是赢家,谁还在乎你用了什么阴招。

素衣年轻人没有大意,显然眼前这位公子哥比先前的大汉相比要强上许多。只见他也抽出了手中细剑,剑风如影,先是截断了华服公子的攻击,紧接着趁热打铁就攻向了华服公子的上路。

你要攻下,那我就攻上,看你专攻下三路之人要如何还击?

华服公子反应倒是挺快,长剑一提,再一横、一划、一劈,也就几个呼吸间,就硬生生的由被动转为主动。但素衣年轻人的手段显然不仅如此,他的剑更轻,也更快,他不和华服公子硬碰硬,而是见招拆招,见缝进招,没几招下来,华服公子倒是吃了一些小亏。俗话讲天下武功唯快不破,速度往往是决胜的关键,例如赛跑,例如打猎,例如这比武切磋。

如此这般,两人你来我交手已经不下几十招,可仍未能分出胜负。一般人看不出来,但明眼人一看就知晓其中厉害,那华服公子虽占据主动,可明显已用尽浑身解数,却终究不能彻底压制住素衣年轻人。而素衣年轻人看似进攻防守都很疲软,可疲软之下并未慌乱,显然还留有后手,只等一招制敌。

果不其然!此番激斗之后,华服公子终究因一时疏忽,而败下了阵来。最后一招,只见素衣年轻人的细剑荡开华服公子的长剑,苦战这么久,华服公子已有些疲累,这时突然感受到剑上传来一阵巨力,自己一时不防,竟差点脱剑,而就是这一下疏忽,素衣年轻人的细剑,便如银蛇一般奔袭而来,绕过来他的长剑,就架在了他的脖颈之上。

华服公子十分惊讶,却又胸襟阔达,不得不承认道:

“我输了。”

素衣年轻人也是点到即止,立马收了剑,拱手道:

“阁下身手了得,要不是我使出师门绝学,我看我们还难以分出胜负。”

华服公子把长剑归鞘,脸上无光他摆了摆手道:

“输了就是输了,技不如人,心服口服。告辞。”

原本上台是为了博芙蓉姑娘一笑,没想到现在也许一笑是博了,可不过是笑话的笑。江湖名声他不在乎,可他在乎的是芙蓉姑娘对他的看法,自古美女爱英雄,英雄爱美人,现在这场单念也随着自己的失败而变得没有任何意义了。唯有未来,愿能不负这勤学苦练的韶华吧。

华服公子回头看了一眼掩面女子,芙蓉姑娘一曲刚闭,还闭着眼,像是回味着余音,眼神和心思皆没在他的身上。瞬间,他有种被雷电劈中的感觉,不是芳心异动,而是心神已死。华服公子下了高台,便消失在了人群之中,留下一群看客,是吁叹不已。

台上素衣年轻人也看了一眼掩面女子,两人四眼相对,只见女子微微点了一下头,然后便收了琵琶,径直下了高台。这似乎是他们之间的暗号,素衣年轻人接收了信号,随即说道:

“今天的切磋就到此为止,叨扰了大家的雅兴,实在不好意思。小二,拿这十两银子,给在座的朋友们把酒满上,也算是我们的一点补偿。”

说罢,素衣年轻人便掏出了十两纹银,扔给了最近的一个小二,随后江湖礼节式的朝台下的酒客行了个礼,便下了高台一并消失不见了,仿佛先前发生的一切,都是酒客们喝醉后的假象。但是小二手上白花花的银子在提醒着他们,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晚又能喝个不醉不归了。

至始至终,剑客都关注着台上的一举一动、一说一笑。他今天刚在这客栈住下,对于许多人许多事他都不太了解和理解,但他总是觉得,就像这土城特产千刀柳叶一样,这个芙蓉姑娘,有点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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