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的公馆,在那个豪华的都有点庸俗的客厅里,袁文会面色潇洒的端着一个高脚杯,那是正宗的法国货,高脚杯里是正宗的天津老白干酒,对,就是老白干酒,这不能说明袁文会的老土,而只能说明袁文会的中西合璧到了极致,就如同我这个小写手,最喜欢的就是用发源于法国上流社会的高脚杯,去喝不上头的北京二锅头一样的小资情调。
我这个人倒现在还保持着一种中西合璧的小资情调,向西方靠拢,但是,却在骨子里不愿意丢掉祖宗的东西,于是怎么办?在肯德基里买上汉堡炸鸡带回家,老婆吃汉堡,我就用炸鸡下酒,并且吃的不亦乐乎,为此老婆不止一次的嘲笑我的不伦不类,但是,我很是开心的辩解:“我不管他是哪里的,我就坚信这支鸡是中国的,中国的鸡就要配中国的白酒,这样才真是珠联璧合。”于是老婆无语。
小扇子们很是提醒过袁三爷的过分,但是袁三爷的解释就是,我喜欢洋货的实用方便,但我更喜欢天津老白干酒的味道,打我爸爸喝这酒的时候就化在了我的骨子里,不过我也算是上流社会人士,于是,我鄙视我爸爸当初喝的那一毛五一斤的天津老白干酒,而我是必须是三块一斤的,这才配合我的身份。
我不知道当时那些小扇子是不是绝倒,但我是真的佩服了袁三爷的本质。
现在,袁三爷就拿着他最爱的法国高脚杯,喝着他最爱的三块一斤的天津老白干,貌似清闲,每次把酒抿上一口,还把那硕大的脑袋晃上一晃,享受极了。
这个时候,原则上就有跟在自己身边随时都等着被问的小扇子赞一声:“好兴致,好品味。”
但是,今天没有,因为今天情况不对。
那个花了袁三爷十万大洋的落地钟正不紧不慢的的走向十点,当沉闷的钟声开始悠扬的响起的时候,静的可怕的大厅连最后的一丝喘息声都没有了,一个小扇子不顾主将流下的汗水,偷偷的看向那一副智珠在握的袁三爷,他的脸上平静如水,但他明显的看到那法国高脚杯里清澈的天津老白干液面上微微的晃动。
所有的人不由自主的把目光转向了那部法兰的奢华的电话,电话没响,依旧平静的在早晨的阳光里沉睡。
所有的人就一切长出了一口气,这声出气,竟然在这安静的大堂里显得那么响亮,于是大家就尴尬的互相看看,然后都是一副如释重负的微笑。
“哈哈哈哈哈。”一阵开心的大笑在客厅里响起,敢在这个地方如此放肆的大笑的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但现在就只有一个——袁三爷。
袁三爷把法国高脚杯里的天津老白干一饮而尽,然后小心的放下酒杯,哈哈大笑着再地中间,那土耳其地毯上快乐的走动。
他胜了,对的,他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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